2019年以来,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电政办的指导下,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内容包括工作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三部分。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财政局联系(地址:湖口县财政局,邮编:332500,电话:0792—656635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县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条例》的统一安排部署,积极推进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根据县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明确一名副科级领导和一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截至2019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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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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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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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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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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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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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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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0 |
1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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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 |
0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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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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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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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0 |
2 |
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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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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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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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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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1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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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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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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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150 |
11341万元 | ||
根据《条例》要求,我局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9年度共公开信息575条。2019年在湖口县电子政务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第三方评估问题明细,我局对照清单,将未进行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开了2018年度县本级财政预决算报告及本局预决算情况。
(二)公开了2018年湖口县政府举借债务情况;
(三)公开了湖口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情况;
(四)公开了湖口县2018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公开了湖口县2019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六)公开了湖口县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
(七)公开了湖口县各季度财政收支情况;
(八)发布了湖口县2019年度采购预算信息;
(九)发布了湖口县2019年政府采购交易活动奖惩信息。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19年度,我局未接收到群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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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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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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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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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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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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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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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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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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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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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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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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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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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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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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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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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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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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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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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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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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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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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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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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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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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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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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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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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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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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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深度不够,方式方法简单,公开渠道不宽,与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个别股室对依法公开、主动公开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三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学习和掌握的还不够好,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关于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和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二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
三是扩大宣传,拓宽公开渠道,让群众知晓查询政府信息的渠道、内容、服务方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度。
四是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局电子滚动屏、政务公示公开栏、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等载体,加大群众关心关注的惠民政策、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使用、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及扶贫领域相关工作的公开力度和广度深度,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