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县第十五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建设法治财政,加快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我局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规范财经秩序,强化财政执法监督,将法治建设落实到财政管理和财政监督的每个环节,同时在财政系统内开展形式多样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财政干部法治观念,促进依法行政水平整体提升,为构建和谐湖口、促进湖口经济发展、推进湖口财政体制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基础。
一、工作举措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不懈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健全完善党组专题会、职工集中学习制度,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四卷),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重大意义、理论体系和丰富内涵,把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推动新时代财政工作的强大动力。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度。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我局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抓部署、具体股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长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各业务股室抓好工作落实,积极贯彻国家和省、市、县在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所提出的要求。
(三)加强法治建设工作保障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执法经费保障,按照“明确责任、分类负担、收支脱钩、全额保障”的政策要求,努力克服财力困难,提高站位、多措并举,积极统筹安排资金,不断强化执法经费保障力度,为执法机关履职尽责、维护本县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财力保障。一是全力保障基本支出,年初预算足额安排人员、公用等经费,确保执法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保障司法体制改革政策落实,安排专项资金保障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司法辅助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及人民警察值勤岗位津贴、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等各项补贴;三是将上级财政安排的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政法单位部门预算,实现全口径综合保障。
(四)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严格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要求,强化规范事前公示,明确行政执法的公示范围,及时在湖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执法信息。严格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整个执法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于做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事先在法制部门进行法制审核,再经局党组进行审核,法制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积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考试,按照《关于开展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拟换证人员摸底统计工作的通知》(湖司字〔2022〕4号)文件要求,及时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坚持行政执法人员“持证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力做好重大行政执法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的执法水平。
(五)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情况
我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双公示”工作,按照省、市、县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梳理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及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的方式。
(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和清理工作情况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法治审核坚持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在审查规范性文件时,从制定主体、法定职权、文件内容、制定依据、制定程序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制定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等问题,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及时纠正。二是常态化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规范性文件适时清理,对已公布的不符合实际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废止,实行动态化、精细化管理。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未取到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组织局里已有执法证的人员全面换发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组织安排局里有执法权的股室人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实践能力。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学堂”专题讲座,举办财政系统法治培训班,提高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和水平。
(八)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及“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我县财政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局党组会认真研究部署并制定印发了“八五”普法规划,并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八五”普法工作。为进一步夯实普法重任,加大普法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我局坚持把“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机制布置到各相关股室认真执行,并根据每年普法工作计划,有目的有步骤的利用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职工大会等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专业法《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学习,以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多部党章党规党纪,切实提升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素养。
二、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还有待深化
对实施依法行政的紧迫性、必要性认识还不足,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还有待提升。
(二)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需要加强执法人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配备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执法人员。
(三)单位人员学法用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单位组织法律学习及讲座等,以实体财经法律法规和纪律法规为主,缺少法治建设理论和法治建设理念上的学习,需进一步拓展学习范围。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深入有效地宣传和普及财政法律、法规和政策,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在法治建设中的组织领导、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与财政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做到法治建设重要工作第一时间部署、重大问题认真解决、重点环节全力协调、重要任务督促督办。
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机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及合法性文件审查和清理工作。
三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处罚结果公开等制度的执行力度。
四是按照县依法治县办和上级财政的法治宣传安排,积极开展财政法治“八五”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推进财政工作的法治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