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债务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19-12-05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G27208-0202-2019-0013

湖口县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19-12-05 00:00 责任编辑:财政局
字号: 〖大 小〗

关联导读:

  

  为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监督,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参照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赣财债〔20194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湖口县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依法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切实增强地方政府债务信息透明度,自觉接受监督,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财预2018209号)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地方政府债务包括地方政府一般债务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务;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

  第三条【公开原则】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

  (二)坚持谁制作、谁负责、谁公开;

  (三)坚持突出重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开;

  (四)坚持以公开促改革、以公开促规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四条【公开渠道】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应当在本级地方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第五条【预决算公开】应当随同预决算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

  (一)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

  (二)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三)随同决算公开上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第六条【违法违规情形公开】涉及违法违规举债担保行为问责的,财政部门应当在收到问责决定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问责结果。

  第七条【财政经济信息】在公开政府债务信息时,应当根据本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信息公开进展,一并提供本级政府工作报告、预决算报告、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等信息或其网址备查。

  第八条【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应当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规定。

  第九条【绩效评价】将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绩效评价范围,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条  本办法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1911日起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