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策文件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3-11-0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3-12717

关于印发《2023年城山镇森林防火重点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1-02 10:07 责任编辑:湖口县城山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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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村(社区)(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现将《2023年城山镇森林防火重点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口县城山镇人民政府   

20239月26    

2023年城山镇森林防火重点期

工作实施方案

101日起,我全面进入森林防火重点期。为有效防控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森林资源安全,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江西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针对我森林防火工作实际,本着“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严格落实“打早、打小、打了”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强化属地责任,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层层签订责任状、划定责任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把森林消防安全责任精准落实到每村、每户、每名护林人员,落实到每个山头、地块和路口,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全社会稳定和森林资源安全。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森林防火预防体系,杜绝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完成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任务,保证全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时间安排

本方案所指森林防火重点期,从2023101日开始至2024430日止,共计7个月时间。

四、重点工作内容

(一)突出抓好各林区的防火工作。

(二)重点把握国庆节元旦、春节、元宵节、清明节、春播期间的野外用火,要针对进山路口、林区等重点地段、重点区域死看死守。

(三)加强防火宣传教育,重点管住中小学生、进入林区人员和患有精神疾病人员,强化教育,落实监管责任。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火责任。镇政府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全的森林防火工作承担领导责任,协调各级各部门开展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也要成立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小组,认真分析研究本辖区、本单位的森林防火形势,完善森林防火专项规民约,完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措施。包村领导、村(社区支部书记是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森林防火工作负全责。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四级防火责任制,做到路口有人守、林有人护、山有人巡,全面压紧压实各级防火责任。

(二)加强防火宣传,加强火源管控

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张贴宣传标语、广播、党员组长会、发放明白纸、制作警示牌、上安全防火课、出黑板报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森林防火氛围。在具体工作中务求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任何死角和盲区。各学校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安全防火、避火的教育,使森林防火工作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把被动防火变为群众的自觉防控。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突出抓好重点部位的防火,把大面积连片林区和易发生火灾的林地作为防火重点,进行重点监控,实行特殊管理。同时,杜绝在林区内或林区周围点火烧荒、烧地边、上坟、烧纸、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在各进山路口设立警示牌,严禁带火种进山入林,彻底消除火灾隐患,确保万无一失。

)加强队伍建设,做好扑救准备工作

政府成立由领导干部组成的森林防火巡逻队,负责全村(社区巡回检查,做到严管重罚;组建一支不少于30人的半专业扑火队,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各村(社区也要建立森林防火队伍,划分责任区同时,备足备齐防火器材,做好扑大火、救大灾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村(社区)要组织人员林区进行巡查,特别是重点地段、重点林区要进行重点防控同时要做好巡查记录。

)加强督导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村(社区、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进行认真检查,开展好自查自纠活动。着重查责任的落实,查制度措施的建设,查火灾隐患,发现火险隐患及时限期整改。防火指挥部在防火期内将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森林防火大检查,对防火机构、制度、宣传、值班、队伍建设、物资准备、防火档案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防火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的要在全范围内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两级防火巡逻队要加大巡视力度,发现隐患随时排除,发现火情立即扑救。

)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村(社区、各部门在防火期间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高火险时段要保留足够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并做好交接班记录,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期进行检查。要严格执行限时逐级归口上报火情制度,不得越级上报,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07926491015)。对因迟报、瞒报而贻误扑火战机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附件:城山镇森林防火网格化包保责任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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