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了加强我镇突发溺水事件处理的综合指挥能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救援反应速度及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法律和县政府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原则
突发溺水事件应急是指发生突发溺水事件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应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突发事件扩大,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依照法定程序,正确履行安全生产和监管职责;
(二)统一指挥。镇直办、各村居要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落实上级领导机关的突发事件应急部署和要求,统一行动,做到令行禁止;
(三)协作配合,快速反应。镇直办、各村居要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同时应急处理要快速、有效,要保持上下信息畅通,沟通及时,统一调度,果断应对,迅速阻止事态恶化。
二、组织体系
(一)成立城山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王 维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杨向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张金平 镇四级主任科员、综治办主任
宁志雄 镇卫生院院长
徐 波 舜德派出所所长
胡风茂 城山学校校长
杨 俊 东庄学校校长
左 香 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江学友 南湖村党支部书记
徐泽明 观塘村党支部书记
杨员松 富源村党支部书记
李 江 竹庄村党支部书记
王江洪 东港社区支部书记
陈珊珊 东庄村党支部书记
杨 黎 团墩村党支部书记
沈继发 陈岭村党支部书记
张先武 陈仓村党支部书记
杨忠明 大塘社区党支部书记
曹 达 横山村党支部书记
徐锦霞 辕门村党支部书记
王 杰 团山村党支部书记
李宇娟 牌楼村党支部书记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1、各村委会认真落实有关工作确保巡查到位、宣传到位、措施施到位、监督到位。
2、综治办负责溺水事件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协调处置、信息报送工作,协助做好溺水人员家属的安置安抚工作。
3、党政办(应急办):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溺水事件和后勤保障工作。
4、派出所负责组织警力开展溺水事件的抢险救援。秩序维护、事故调查等工作负责组建水上打捞队及队伍培训、演练工作。
5、镇卫生院负责组织对溺水人员的救治确保溺水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有效抢救。
6、学校负责学生溺水事故的善后工作建立预防溺水工作教育体系对学生、家长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三、运行机制
(一)溺水事件的预防
1、各易发点周围应设固定的围栏(如砖墙、钢丝网、栏杆等)。
2、各易发点醒目处应设警示标志牌。
3、保障日常的安全巡视,发现池塘、河道沟渠险情及时汇报。
4、巡查工作人员需学习掌握基本的急救方法和其他安全救护措施避免因延误而产生不利因素。
5、各易发区所在村委会应配备必要的救护器具如救生衣、救生圈、绳具。
6、加强安全教育宣传利用发放宣传资料、横幅、张贴知识问答等形式向群众特别是河道、沟渠、山塘水库附近居住的群众进行安全教育。
7、做好事故易发区的安全管理、健全记录资料。
(二)应急预案的启动
1、溺水人身伤亡事件类型:游泳、失足落水及其他原因导致的溺水事件。
2、溺水人身伤亡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三)溺水事件的应对措施
1、最早发现溺水事件的人员应立即向110公安机关、120急救中心或属地报警一旦出现溺水伤亡事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和镇政府值班室。
2、接到报警电话后应急领导小组应迅速按本预案的职责范围通知有关部门发出救援指令赶往事故现场。
3、到达事故现场后应成立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状态和程度做出相应的应急决定同时展开积极的救援方法保证救援工作的及时性。
4、做好溺水事件现场的安全管理避免由于混乱造成系列不安全事故发生安保人员应对事故现场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保障救援工作的有效性
5、迅速查明溺水事故发生的原因及过程。
6、经过现场采取急救措施有关人员配合医务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做进一步的救护和观察直至结束。
7、当事件控制后成立由相关单位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原因的调查上报和防范措施的制订。
(四)事件处理及应急结束
1、现场人员应配合医疗人员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救护工作公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保护、拍照、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2、做好伤者或死者家属安抚工作。
3、事件处理工作完毕后应急行动宣告结束。
四、应急保障
(一)防溺水救援队要按要求进行应急物资储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确保发生溺水事件能第一时间进行处置。
(二)要将应急物资储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经费纳入年初财经预算。
五、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2022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