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直(办)各单位:
《城山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城山镇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15日
城山镇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镇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防止大气污染,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疏堵结合、以用促禁”的原则,以“秸秆不禁烧,资源不浪费,环境不污染”为目标,着力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综合利用力度、机制创新力度、政策引导力度、执法检查力度,全面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步伐,促进我镇现代农业发展,促进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秸秆焚烧工作的领导,成立秸秆焚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维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向勇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王江洪 东港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忠明 大塘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员松 富源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 江 竹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杨 黎 团墩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江学友 南湖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陈珊珊 东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徐泽明 观塘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曹 达 横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张先武 陈仓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徐锦霞 辕门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沈继发 陈岭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王 杰 团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宇娟 牌楼村党支部书记、主任
李水阳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江春艳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刘江平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杨水金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柳新初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王兴池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陈水平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杨海平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王思皖 综合行政执法队员
实行机关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巡查责任人包地块的“三级联动”制度,构筑禁烧工作网格管理,把责任落实到田间地头,落实到具体人。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发动。
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对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教育群众自觉参与秸秆禁烧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一是各村要召开各种会议,大力宣传禁烧工作的各项政策,要利用高音喇叭、喊话器,广泛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保护环境的观念;二是各村要在村主要路口、各自然湾刷写禁烧标语10条以上,每户都要发放《关于秸秆禁烧致城山镇父老乡亲的一封信》;三是镇录制秸秆禁烧宣传录音,组织执法大队宣传车、各村巡查小队巡回宣传;四是由城山、东庄中小学负责组织在全镇师生中开展秸秆禁烧专题教育活动,继续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让学生做秸秆禁烧的宣传员。
(二)落实联防联控。
1.健全机制。一是做好值班值守工作,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值班表,明确交班时间,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统筹组织协调。各村也要建立相关值班值守制度,确保禁烧期间通信通常,令行禁止;二是各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焚烧秸秆应急预案,各村也要成立应急分队,每村应急分队3人以上,确保在村辖区内发现火点,能迅速赶赴现场,及时控制火势。
2.完善网格。严格执行包村责任,对全镇进行网格化管理,明确村“两委”干部、巡查人员区域划分,将全镇划分为十四个重点管理责任区域(按行政村),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村(社区)网格化管理责任名单自文件下发三日内上报镇党政办。
(三)加强综合利用。
要及时消除积存在田间、路边、村边、地边、渠边的秸秆,并及时组织外运,村收集可按照“谁收集、发放补助给谁”的原则,发放补助标准为5元/100斤,由村(社区)安排专人现场称重付款,经费年底由镇统一解决。零散秸秆由每个村(社区)选择合适的秸秆堆放点进行集中堆放、生物还田。堆放点与道路、树木、电力线路等敏感点要保持一定距离并落实好安全防火措施。通过多渠道解决农民秸秆出路和问题,有效地消除焚烧秸秆隐患,缓解禁烧工作压力,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条件。
(四)严格督导检查。
镇成立秸秆禁烧督查组,负责全镇秸秆禁烧工作的督查。督查组要深入田间地头昼夜督查暗访,督促指导禁烧措施的落实,及时查处焚烧行为,消除焚烧隐患。同时,设立举报电话:0792-6491015,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赶赴现场处理。
(五)严格兑现奖惩。
镇政府将严格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的要求,实施考核考评,落实奖惩措施。
重点区域所在村(社区)凡未发生一处着火点的,县、镇政府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凡因工作不力,发现焚烧痕迹或点火现象,被省市县通报,按照每个着火点、黑斑,罚款10000元,村网格化管理员扣罚2000元,剩余扣罚村转移支付;被镇通报,按照每个着火点、黑斑,罚款1000元,村网格化管理员扣罚200元,剩余扣罚村转移支付。对每个着火点、黑斑,扣村年终目标考评2分,被省市县通报一次或镇通报三次的,该村取消评先评优;对因焚烧秸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被媒体曝光造成严重影响,将追究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严格执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责任人(放火者或土地承包户)处以每起(处)500元—2000元罚款(含土地黑斑)。
鼓励群众举报,电话举报经核实后将给予100元的奖励(仅奖励第一个电话,需准确告知放火者姓名)。群众在村(社区)发现之前举报的,奖励金由所在村(社区)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