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07318

湖口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10 16:36 责任编辑:湖口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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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湖口县城市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湖口政府网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湖口县城市管理局联系(地址:湖口县渊明路9号,电话:0792-6335160)。

    一、总体情况

    本年报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

    (一)主动公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媒体,聚焦城市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生活垃圾治理等方面,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通过湖口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93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通过湖口县政府门户网站、电话、邮件等方式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服务。2021年,我局未收到网上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办理、答复、送达、归档机制。健全公开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信息挂网审核程序,坚持信息发布登记备案,落实责任。

    (四)平台建设情况。着力与各宣传媒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积极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及时宣传城市管理工作。

    (五)监督保障工作。始终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成立了县城市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能分工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确保应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做到有组织、有专人负责,各项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4

行政强制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75.6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的更新、录入不够及时,政务信息公开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二是信息发布形式单一缺乏特色,有亮点、有深度、形式多样的信息相对较少。

    (二)改进措施

    1.积极落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各项要求,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安全、高效。

    2.学习其他单位特色做法与经验,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不断完善政务公开信息,提高信息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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