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九江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报告包括6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中国湖口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湖口县城市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湖口县大中路54号,邮编:332000,电话:0792-6335160,电子邮箱:738259080@qq.com)。
2020年,湖口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政府电政办的指导下,上级有关要求,加强城市管理领域信息公开广度,加大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力度,扩大公众参与,助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需要,2020年全年通过各类平台发布各类信息51条。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湖口县城市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 建立了信息公开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预警机制、定期培训等制度,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重点工作。2020年,我局按照“三定方案”要求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牵头,局法制股负责落实,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结合“三定”规定和职能转变要求,进一步城市管理领域“放管服”改革工作。2020年,全年通过各类发布平台公开环境信息5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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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一)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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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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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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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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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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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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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192 |
132 |
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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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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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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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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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01 |
-5 |
9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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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37 |
26 |
6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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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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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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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862 |
1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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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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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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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3 |
2.4万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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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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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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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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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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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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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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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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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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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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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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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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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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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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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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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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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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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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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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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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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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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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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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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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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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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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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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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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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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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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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 |
0 |
1 |
4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有待加强,工作水平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网上办事功能仍需进一步完善,与公众的信息互动还需进一步开发。三是信息更新还应提速,在管理水平上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能力还需要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业务培训,促进知识更新,及时掌握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