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全省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和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三考”)即将进行,为切实做好 “三考”考前和考中各项工作,确保今年“三考”顺利进行,根据湖口县人民政府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就“三考”期间相关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县“三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以局长姜雅丹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队、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保考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落实本方案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整治范围
(一)高考考点所在地(湖口一中、二中)和高考食宿点周边,重点路段为学士路、学苑路、盛源路、渊明路、台山大道、三里大道、教育南路、颐康路。
(二)中考考点所在地(湖口一中、二中)周边,重点路段与高考管控路段相同。
(三)其它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的区域。
三、整治对象
(一)整治范围内的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广告宣传、开业庆典、余土转运、车辆违章停放等行为。
(二)参与或配合相关部门整治各类影响考生正常生活、学习的噪声源。
(三)整治范围内的考点及食宿点周边路灯、绿化的管理。
(四)整治范围内的考点及食宿点周边环境卫生管理。
(五)整治范围内城市易涝点的排查、治理及应急准备。
四、整治时间
高考:6月6日—6月9日,中考:6月17日—6月19日,高中学考6月20日至21日。
五、工作职责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安排执法人员做好“三考”期间市容秩序整治工作。对考点、食宿点周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和车辆违章停放行为进行整治;查处、整治门店或流动摊贩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沿街叫卖行为;查处“三考”期间未经批准利用广告宣传车宣传促销或占道开业庆典活动(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出现);查处三考期间在学校周边发放招生广告的行为;通知并督促“三考”期间城区暂停余土转运;严格管理出殡车辆队伍,禁止出殡队伍在考点周边200米范围内出现;配合公安、环保等相关部门查处违规燃放烟花鞭炮等产生噪音的行为。
2.管护中心环卫组负责对考点、食宿点周边及重点路段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
3.管护中心路灯组负责对考点、食宿点周边及重点路段的路灯照明情况加强巡查,如有损坏应及时维修。
4.行政许可服务股负责暂停“两考”期间整治范围内的车辆宣传、占道促销、余土转运、招生广告的行政审批。
5.市政园林股负责做好恶劣天气下城市易涝点和树木倒伏等应急准备。
六、工作要求
1.考试期间,各执法中队和环卫组要定人、定点、定时、定责任做好考点周边秩序管理和卫生保洁工作,保障人员均于考前1小时到位,待考生全部离开考点后半小时方可撤离,确保考点周围无摊点、无噪音、环境整洁有序。
2.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要求全体执法队员及相关人员必须着装规范、文明管理,处理违章以教育整改为主,尽可能减少各类冲突,严禁与管理对象发生争吵。所有执法车辆非因执法需要的一律不得进入禁行区域,在考点附近不得使用喊话器和高音喇叭。所有人员应积极主动地为考生及家长提供优质服务,对考生的求助应迅速及时帮助,切实保障我县“三考”工作顺利进行。
3.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和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安排“三考”期间值班人员,落实工作职责。各执法中队、环卫组应将重点路段和区域的值勤人员在6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
4.局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本方案的责任落实情况加强督查,发现情况应及时协调解决,对工作不力的按制度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湖口县城市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