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城管字〔2023〕2号
关于开展2023年湖口县学校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持续推进我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规定,请于9月开学第一周内,组织开展2023年湖口县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各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幼儿园)。
二、时间:2023年秋季开学第一周左右,原则上不得晚于2023年9月8日。
三、内容与安排
(一)《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指南》。
(二)参考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讲基础素材,可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等不同授课对象特点进行备课和授课。
四、开展方式
(一)各学校根据各学段年龄特征选用合适的教学方式开展教学。中小学、幼儿园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课堂教学工作,中职学校可采取集中授课或参与社会实践形式等方式完成相关教学内容。
(二)教学内容资料可自行搜集编写,也可根据本通知所附资料内容整理编写。
(三)教学形式可以采取老师课堂讲授、现场演示、动手实践、互动游戏、观看视频等多种形式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把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秋季“开学第一课”内容作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实际行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
(二)及早部署,全面行动。接到此通知后,各学校应积极行动起来,确保2023年学校秋季“开学第一课”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全覆盖。
(三)加强督促,确保落实。要加强对各学校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秋季“开学第一课”的跟踪督促,各学校应留存落实“开学第一课”活动的照片不少于10张(照片要求:开展教学活动时应在黑板写上具体参与班级、日期及活动主题信息。照片格式为JPG,尺寸大于2M),打包发送到邮箱:738259080@qq.com,邮件以“学校名称+2023年生活垃圾分类开学第一课”命名。
附件:
1.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
2.九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标识指南
3.湖口县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教学素材
湖口县城市管理局 湖口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