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5-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11942

湖口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22-05-09 08:10 责任编辑:湖口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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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工作要点

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现城市让人民生活更美好为目标,围绕服务省运会赛事、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一、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功能品质再提升

1.扎实开展拆墙透绿工作。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拆是必然,不拆是例外”的原则,高质量开展拆墙透绿工作。通过拆除城区道路沿线围墙,推动城市公共开放空间布局,开展增绿、补绿、添绿工作,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优化城市形态格局,全面塑造城市新形象。

2.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体系建设。按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更新城区主要道路两侧,行政中心、文体中心等重点区域果皮箱。建成运行厨余(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提升城市垃圾协同处置效率。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大件生活垃圾拆解处理场建设。本着节省费用、就近处理的原则,积极协调将我县生活垃圾送都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合理调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终端布局建设,在武山、付垅、城山等地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巩固公厕革命行动成效,新建城区公厕2座,提升城区公厕3座,全面免费开放。

3.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按照省住建厅等部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充分利用闲置空地和棚户区改造拆迁腾空地块,改造建设临时停车场,满足群众停车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投资渠道,加快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培育城市停车场建设运营主体,促进城市停车场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

4.提升照明设施运行水平。确保城区道路路灯照明设施稳定可靠运行,城市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6%以上,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和高光效、长寿命、低能耗的节能产品。推动实施石钟山大道、台山大道、海正路、渊明路、学前路、文体西路、文体东路路灯照明改造提升,推进城市照明管理智能化项目建设,城区主要道路自动监控系统覆盖率达30%以上。持续将背街小巷照明亮化这一民生实事办实办好。

5.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持续开展城园区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与住建、园区等部门协调,积极推进绿化薄弱区域园林绿化品质提升,科学增加街头游园、绿地广场、口袋公园,加快形成分布均匀,类型多样,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市民需求的公园绿地体系。加强对管养单位的考核,确保园林绿化管护达标。依法查处人为破坏绿地、行道树及附属绿化设施行为。

二、推进城市精细管理,推动治理效能更显著。

6.深化“智慧城管”建设。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化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对城市基础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城市部件业务数据等专项数据的普查和更新,拓展整合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环卫设施(垃圾中转站、公厕)、渣土车、停车城市管理要素专项应用数据,增加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点,加载远程喊话执法功能,实时了解城市管理运行信息,夯实城市管理的调度指挥和科学管控基础。运用好“全民城管”APP,推动社会组织、市民群众主动积极参与城市治理。

7.综合治理市容环境。积极落实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我县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研究编制推动“门前”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实施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不断细化、强化环境卫生质量考评办法,加强公众参与,不断更新和优化考评项目。开展城市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治乱,加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校园周边、景区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建筑渣土运输秩序集中整治,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对废品收购、社区便民摊点、二手车交易、电瓶车销售、汽车维修、建材加工行业进行“划行归市”专业市场和户外广告规划,推动自产自销农副产品、流动摊贩疏导点建设。

8.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意见》,持续开展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农村地区探索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路径,在无害化前提下,推动就地减量。结合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探索实行“撤桶并点”,设置统一、规范、清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标识力争将生活垃圾投放点纳入规划建设。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9.强力查违控违行动。按照“零违建承诺、零增量控制、零遗漏监管”的工作要求,制订《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调整完善监管责任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责任,实行3+x”部门联动,纵深推进拆违控违行动。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小区)活动,加大对阳光房、小区楼顶违建、老旧小区私搭乱建的管控力度,试点创建无违建小区。

三、加强体制机制保障,推动城管执法更规范。

10.深化城管体制改革。遵照住建部“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综合执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和管理边界,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强化执法协作和部门协同,探索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向社区、住宅小区延伸,全面提升管理执法服务效能。

11.理顺城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治理协调议事机制,推动成立县城市管理委员会,高位统筹协调城市治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协同和区管理标准一体化,加快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的“大城管”工作格局。

12.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强转树”专项行动成果。继续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创新城市管理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非接触式执法、法院非诉执行、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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