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规划计划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1-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4276

湖口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2-01-17 09:24 责任编辑:湖口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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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湖口县城市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理顺工作体制,划清职责边界,着力创新机制,改进工作方法,持续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创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城市环境,现将2021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1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精准发力,消除盲区,推进城管执法工作提档升级

1.强化市容秩序管理。按照住建部《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结合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相关要求,持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问题,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城区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人行道机动车辆乱停乱放查处力度,向交警违停系统上传违停信息1100余条,规范了停放秩序。落实“六稳”、“六保”要求,在城区设立7个疏导点,探索建立流动商贩长效治理机制。

2.巩固违建治理成果。进一步完善违法建设防控体系,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实现零增长。今年以来共拆除新发生违建76处,历史违建61处,面积约2100余平方米。加大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督查督办力度,不断总结违法建设治理经验,健全治理工作机制,结合乡镇赋权,将规划区内农村农民建房及违章搭建巡查管控职责划归属地乡镇负责。

3.启动拆墙透绿工作。按照市政府拆墙透绿工作部署安排,县城管部门牵头起草了《湖口县拆墙透绿工作方案(送审稿)》。对城区、海山科技创新实验区各类围墙开展了初步摸底,根据《九江市拆墙透绿工作导则》,“一墙一策”制订拆改提升实施方案。

4.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一是持续加大城市道路扬尘治理力度,强化源头管理,部门协作,遏制建筑工地、车辆运输扬尘污染。二是会同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治理,城区规模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率100%,依法取缔露天烧烤。

5.推进数字城管运用。进一步完善数字城管平台运行机制,开通全民城管平台,在指挥中心设立城市管理投诉举报电话。充分运用监控摄像头,强化城区重要道路、区域的实时监控工作,快速发现和处置城市管理中遇到的突发事项。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推进市容环境卫生持续改善

6.推进市容环境整治提升。以“干净、整洁、有序”为目标,聚焦城市主要道路、重点区域、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和集中居住等重点区域,开展洗城净园行动,推动市容环境品质提升。

7.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制订《湖口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对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垃圾处置行为的监管,综合协调建设施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企业的衔接,最大化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建筑垃圾污染。

9.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我省关于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制订了《湖口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要点》《湖口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度考核方案》,开展了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在上上城等小区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分类试点。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投资260万元的年处理能力150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投资2000万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成并投入使用。

10.严格环境卫生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强化环卫一体化PPP项目督察考核。由局园林和市政设施管护中心环卫组组织专班,专职负责对项目公司作业情况进行考核和督查。进一步巩固“厕所革命”三年行动成果,压实龙吉顺公司对公厕的管理责任,进一步提升城镇公厕管护水平。完成生活垃圾渗滤液处理厂扩容项目建设。

(三)服务民生,提升品质,努力提升市政设施管护水平

11.抓好路灯设施管护。做好路灯设施管护工作,确保亮灯率达96%以上,将背街小巷亮化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具体举措,切实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服务园区企业需求,会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对园区部分道路路灯进行升级改造。

12.提升园林绿化品质。组建了县属国有企业湖口县石钟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城园区公共绿化的日常管养(接手原市场化管养公司湖南森鑫绿化公司)。持续开展城镇园林绿化品质提升行动,与住建等部门协调重点加强绿化薄弱区域的改造提升。加强对管养单位的考核,确保园林绿化管护达标。依法查处人为破坏绿地、行道树及附属绿化设施行为。

13.污水处理提质增效。2021年共实施污水管网建设项目7个,新改建管网长度共计11.134公里,总投资约5100万元,有效地提升了污水浓度和收集率。城区两座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723.22万吨,年平均进水COD浓度为130.33mg/L,年平均进水BOD浓度51.19mg/L。(注:湖口县市政及污水处理职能在县住建局,以上数据由县住建局提供)

(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树立城市管理队伍新形象

1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集体讨论、民主决策。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舆论引导、强化阵地建设,坚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着力健全防控机制,高标准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全力推进作风效能建设。

15.加强意识形态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有效提高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增强阵地意识。利用党员学习日、学习强国平台、干部网络学院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学习各级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文件和讲话精神,筑牢信念之基。严肃过好党的组织生活,通过谈心谈话切实帮助党员干部站稳思想阵地,旗帜鲜明的与各种错误思想作斗争。构建网络舆情引导机制,及时回应涉及本部门舆情进行正面引导,牢牢把握网络意识形态领导权。开展防范金融诈骗宣传活动,帮助全体干部职工认清金融诈骗的各种形式,有效筑牢思想防线。

1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党风廉政责任。持续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有针对性地展开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发现不正之风的苗头及时谈话提醒,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中,坚持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两手抓,两手硬”。

17.强化城管队伍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强化队伍教育管理,大力推进“721”工作法,全面加强城管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着力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修订了《局干部职工考核办法》,建立了全方位,多层级的督查考核办法,日常工作实行日督查、周通报、月考核、年奖惩的方式,以强有力的督查考核推进工作的开展。

1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协同县司法局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19.着力改善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许可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行政许可申请“只跑一次”相关工作要求。派驻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好的正式编制人员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继续细化深化审批标准化建设,编制办事指南,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原因

(一)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短板带来的相关城市管理问题。

近年来,我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在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加快扩张城市规模与循序渐进完善城市功能一直处于矛盾之中。城市规划建设的快速发展虽然在城市规模上成果斐然,但由于诸如停车场、社区集贸市场、环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及划行归市规范管理等方面的不足也给城市管理带来了相应难度。

在城镇化推进的过程中,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镇,其中部分人群一无资金开设门店,二无专业技能的找工作,为了生活只能凭自己微薄的本钱从事最小的商品买卖生意,在街头巷尾,占道经营,跟城管执法队员开展“游击战”,给城管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还有比如在主次干道经营二手车、电瓶车、机修、铝合金加工、水泥建材等行业由于没有“划行归市”给市容环境带来影响。

(二)城市综合管理机制体制的滞后带来的相关问题

在城市管理体制方面,虽然基本形成了以城市管理部门为主导,住建、市监、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交管等部门及乡镇参与的框架,但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局面仍然存在,从而导致管理效能不高,出现部门分散执法力度不到位的现象。

对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江西省《实施意见》,仍需持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的改革,特别是厘清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能边界,形成职责分明、部门参与、协调有力的城市管理“大城管”机制。

三、2022年工作思路和计划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城市建设管理“拓展框架、补齐短板、提升品质、统筹城乡”的工作要求,全面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补齐城市基础设施,推动城市功能品质再提升

全面推进拆墙透绿工程。落实市政府拆墙透绿工作的要求,结合迎接第十六届省运会举办,通过拆除城市道路沿线围墙,推进建设开放式街区,开展增绿、补绿、添绿工作,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按照应拆尽拆、应透尽透,“拆是必然、不拆是例外”的原则,在2022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城市道路两侧围墙围栏拆墙透绿工作。

补齐环卫基础设施短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委《加快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设施体系建设。建成运行厨余(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项目,整合资源,提升城市垃圾协同处置效率。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大件生活垃圾拆解处理场建设。合理调整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终端布局建设,在武山、付垅、城山等地建设生活垃圾中转站。新增环卫驿站2处,巩固“公厕革命”行动成效,提升城区公厕3座,全面免费开放。

完善城区公共停车场建设。按照省住建厅等部门会同省直有关单位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坚持“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体、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助、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原则,通过实施拆墙透绿工程,充分利用闲置空地和棚户区改造拆迁腾空地块,改造建设临时停车场,满足群众停车需求。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形成多元化投资渠道,加快智慧停车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城市停车场建设运营主体,促进城市停车场建设和运营管理水平提升。

(二)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路灯园林管护更优化

提升照明设施运行水平。确保城区市政路灯亮化设施稳定可靠运行,城市路灯亮灯率保持在96%以上,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工艺和高光效、长寿命、低能耗的节能产品。推动实施石钟山大道、学前路、文体西路、文体东路、海张路路灯亮化改造提升,推进城市照明管理智能化项目建设,城区主要道路自动监控系统覆盖率达40%以上。

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品质。结合拆墙透绿工程,持续提升城园区园林绿化品质,与住建、园区等部门协调,积极推进绿化薄弱区域园林绿化补植增绿,科学增加街头游园、绿地广场、口袋公园,加快形成分布均匀,类型多样,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市民需求的公园绿地体系。加强对管养单位的考核,确保园林绿化管护达标。依法查处人为破坏绿地、行道树及附属绿化设施行为。

(三)推进城市精细管理,推动治理效能更显著。

深化“智慧城管”建设。推进信息化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力争启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对城市基础空间地理信息数据、城市部件业务数据等专项数据的普查和更新,拓展整合路灯照明、园林绿化、环卫(垃圾中转站、公厕)、渣土车、停车场等专项应用数据,增加路面视频监控点,实时了解城市管理运行信息,夯实城市管理的调度指挥和科学管控基础。运用好“全民城管”APP,推动社会组织、市民群众主动积极参与城市治理、实现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综合治理市容环境。积极落实住建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推动“门前五包”责任制,进一步实施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PPP项目,不断细化、强化环境卫生质量考评办法,加强公众参与,不断更新和优化考评项目。开展城市重点区域、重点环节治乱,加强主次干道、集贸市场、校园周边、景区等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建筑渣土运输秩序集中整治,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组织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标准研究编制,启动废品收购、社区便民市场、二手车交易、电瓶车销售、汽车维修、建材加工等专业市场和户外广告规划,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贯彻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2部委《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若干意见》,要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实施范围。农村地区持续探索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路径,在无害化前提下,推动就地减量。结合实际,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探索实行“撤桶并点”,设置统一、规范、清晰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标识,力争将生活垃圾投放点和充电桩一起纳入规划建设。建立健全垃圾处理收费机制,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强力查违控违行动。按照“零违建承诺、零增量控制、零遗漏监管”的工作要求,制订《城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调整完善监管责任和考核机制,进一步明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责任,实行“3+x”部门联动,纵深推进拆违控违行动。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小区)活动,在社区(小区)设立城管工作站,加大棚改、城市建设项目区内建设行为及小区楼顶违建、阳光房、老旧小区私搭乱建的管控力度,试点创建无违建小区。

(四)全力加强体制机制保障,推动城管执法更规范。

深化城管体制改革。遵照住建部“一类事项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综合执法改革要求,进一步厘清与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和管理边界,着力解决职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强化执法协作和部门协同,探索推动执法重心下移,向社区、住宅小区延伸,全面提升管理执法服务效能。

理顺城市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城市治理协调议事机制,充分发挥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协调议事职能作用,高位统筹协调城市治理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强化部门协同和城区管理标准一体化,加快形成既分工明确又协同配合的“大城管”工作格局。

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持续巩固“强转树”专项行动成果。继续组织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水平。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创新城市管理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非接触式执法、法院非诉执行、城市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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