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城市综合执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1-17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85278

湖口县城市管理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方面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发布日期: 2021-11-17 16:38 责任编辑:湖口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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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按照《湖口县生态文明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工作要求,结合县城市管理局职能,现就我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开展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开展城市餐饮油烟治理行动

会同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城区餐饮业油烟净化装置及运行情况开展了全面排查,城区餐饮服务单位(含行政事业单位、企业食堂)216家,油烟净化装置安装率100%。

持续强化餐饮业油烟治理,将餐饮服务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及运行情况纳入“双随机”监管,月抽查率15%。重点对规模以上尤其是景区、居民小区周边餐饮服务业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提高安装率及正常运行率。重点控制烧烤业数量,对不使用无烟烧烤设备或油烟排放设施不达标的不予许可开业。

2、开展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

扎实推进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专项行动,实施好城乡生活垃圾治理一体化PPP项目,2021年1-10月共收运处理生活垃圾44867吨,全部转运至九江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无害化处理率100%,全县范围内无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强化城市道路的日常保洁,路面清扫、清洗做到常态化,做到“路见本色”;开展了垃圾死角清理行动,共清理陈年垃圾1300余吨,垃圾小广告(牛皮癣)2600余处;现有道路机扫车6辆,对符合条件的道路全部实行以机扫为主,人工保洁为辅的作业方法,机扫率达91%。

落实《湖口县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实施办法》对规范建筑垃圾处置的要求,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认城区三家建筑渣土运输公司取得特许经营资格。加强对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筑垃圾处置行为的监管,对建筑垃圾特许经营单位强化考核,综合协调建设施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企业的衔接,最大化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减少建筑垃圾污染。

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我省关于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要求,会同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重点推进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终端建设,九江绿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260万元的年处理能力15000吨的厨余垃圾处理项目计划12月底投入使用。

3、开展道路扬尘治理行动

加强了建筑施工、码头货场、散装货物运输等重点行业扬尘治理力度。对建筑工地、码头货场等企业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查找存在扬尘污染问题,发放宣传资料,下达整改通知,要求完善配套设施,做好车辆清洗、工地防尘、降尘、运输车辆设置防护措施等源头治理工作。

加强综合执法,抓好常态监管,开展道路扬尘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机动巡查、定点设卡检查以及夜间执勤等方式,加大对建筑垃圾(含渣土)运输车辆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撒漏、轮胎带泥行驶污染道路、工地及码头货场车辆未覆盖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检查运输车辆600余辆次,纠正各类违规现象200余起,查处车辆运输扬泼洒、带泥行驶污染城市道路、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等行为126起,处罚金额20余万元。

要求龙吉顺环卫服务公司加强道路洒水降尘频率,从原来的每天2次增加到每天对城园区道路洒水不少于6次,每周对重要道路、区域冲洗1次,对产生的道路污染做到发现即清,保证城市道路干净整洁,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

二、存在主要的问题

1、由于我县还没有建筑垃圾消纳处理场,致使相当数量建筑垃圾、弃土未经处理,便被施工单位或个人运往城乡结合部等处倾倒,形成多个卫生死角。一些拆迁工地的建筑垃圾、生产垃圾、裸露土地等造成大气污染的问题仍然存在。

2、个别在建工地、码头货场出入口硬化不到位或者虽设有车辆冲洗设施,但有时冲洗不及时或者根本没有冲洗,出场时车辆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产生扬尘现象时有发生。

3、油烟污染治理工作中,由于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和运行会增加成本,相关部分经营者自主安装及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意识不强。城市管理部门接手餐饮业油烟排放监管工作还存在技术、人员、执法手段不足等情况,我县在餐饮业油烟治理方面行政权力清单没有调整到位,执法过程存在方方面面需协调的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1、持续开展施工现场和运输车辆管控。强化源头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地现场管理,对工地出入口全部实施硬化,对出入的渣土车、垃圾车、混凝土搅拌车等车辆进行喷水降尘处理。加大执法力度,采取错时、定点、流动、夜间执法等多种方式,实行多方位联合执法管理,严防渣土车沿途遗撒、随意乱倒等违规问题;对不按规定违法违规运输渣土、造成扬尘污染的现象进行严厉查处。

2、持续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按照“分类管理、审批前置、强化联合”的原则,会同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区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装置安装、设备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油烟有效净化。

3、持续开展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管控。继续加大城区道路洒水抑尘力度,确保空气质量达标。加大对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力度和密度,使用高压清洗设备对城区护栏、果皮箱、公交站牌等公共设施进行深度清洗作业,继续加大重点路段清扫保洁力度,实行道路深度冲洗常态化、精细化作业,最大限度减少道路扬尘污染,提升城区道路整体洁净度。

4、持续开展垃圾焚烧治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机制,全面梳理城区生活垃圾清运情况,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管理工作,加大清运力度,增加垃圾转运车辆频次,减少垃圾停留时间,加大日常检查、巡查工作力度和频次,杜绝各类焚烧垃圾、杂物的行为。

我局将落实此次调研工作提出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进一步传导整改压力、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督察落实,履行好城市管理部门职责,全力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宜居的城市环境尽责而为。

湖口县城市管理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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