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2-06-1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2-151831

关于公布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6-10 10:53 责任编辑:湖口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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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为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打击非法宗教活动的积极性,依法规范全县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江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设立非法宗教活动举报电话,面向全县征集非法宗教活动问题和线索。

一、举报内容

1.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或者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家和恐怖活动的。

2.非宗教团体和非法教职人员组织宗教活动。

3.侵犯公民信仰自由权利,妨害宗教管理秩序,侵犯公民、宗教场所财物的。

4.在公共场所或走街串巷、进村入户非法传播宗教思想,印刷、散发未经批准的非法宗教出版物。

5.擅自组织未成年人参加的宗教教育培训、宗教夏(冬)令营或者以亲子活动名义组织传教活动的。

6.擅自设立宗教活动场所或在宗教活动场所内新建、改建建筑物,非宗教活动场所建筑含有宗教元素的。

7.擅自修建宗教造像,在宗教场所周边售卖高香、摆摊算卦的。

8.擅自在宗教活动场所外举办宗教活动或者跨区域组织参与宗教活动的。

9.擅自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留学、培训、会议、朝觐、朝圣等活动的。

10.擅自接受境外指令、宗教性捐赠,邀请境外人员从事讲经(道)、 授课(分享)、做弥撒等宗教活动的。

11.擅自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开展宗教募捐活动等信息内容违反相关规定的。

12.佛教道教场所出现商业化问题的,即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投资、承包经营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以“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方式对佛教道教活动场所进行商业运作并获取经济收益,或将佛教道教活动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或进行资本运作的。

13.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身份从事宗教活动或者骗取钱财的。

14.利用公益慈善活动传教的。

15.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宗教违法行为。

二、举报奖励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将会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举报内容一经查实的,对举报人进行奖励。根据举报线索价值,给予举报人200元至500元人民币奖励。如提供重大非法宗教活动线索,将适当提高奖励金额。

三、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792-6332521

2.来信来访地址:湖口县行政大楼六楼东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特此公告

中共湖口县委统战部

湖口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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