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通知公告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2-14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606483

湖口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14 16:23 责任编辑:湖口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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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江西省湖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湖口县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划定,经湖口县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一)堤防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湖口县4级堤防划界有:建设堤、双钟堤、南北港堤,其中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外(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30米,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外30米,两岸堤防工程临水侧管理范围存在交叉的,以河道中心线作为管理范围分界线。背水侧保护范围为背水侧管理范围向外延伸150米包含的区域;临水侧保护范围为背水侧管理范围向外延伸150米包含的区域;两岸堤防工程临水侧保护范围存在交叉的,以河道中心线作为保护范围分界线。

湖口县5级堤防划界有:砂洲堤、长棉堤、牛脚芜堤、天灯堤、黄茅堤、泊洋湖堤、皂湖堤,其中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外(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20米,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外20米,两岸堤防工程临水侧管理范围存在交叉的,以河道中心线作为管理范围分界线。背水侧保护范围为背水侧管理范围向外延伸100米包含的区域;临水侧保护范围为背水侧管理范围向外延伸100米包含的区域;两岸堤防工程临水侧保护范围存在交叉的,以河道中心线作为保护范围分界线。

(二)泵站工程管理范围划定

湖口县中型泵站划界有:牛脚芜泵站,管理范围线为泵站主体建筑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30m;

湖口县小型泵站划界有:石钟泵站管理范围线为泵站主体建筑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5m;小型泵站西门塘泵站、状元桥泵站、回澜门泵站、洋港泵站、天灯上游泵站、天灯下游泵站、长棉泵站、砂洲泵站管理范围线为泵站主体建筑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10m。

(三)水闸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湖口县中型水闸划界有:南北港泄洪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边界线及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100米;

湖口县小型水闸划界有:泊洋湖闸、皂湖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边界线及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15米,黄茅堤1#闸、黄茅堤2#闸管理范围为上下游边界线及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状元桥排水闸、西门塘排水闸、石钟排水闸、回澜门排水闸、洋港堤排水闸、长棉堤排水闸、砂洲堤排水闸、天灯上站排水闸、天灯下站排水闸、牛脚芜1#排水闸、牛脚芜2#排水闸,管理范围线以泵站管理范围线为准。

(四)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湖口县中型水库划界有:马迹岭水库、殷山水库,大坝(含副坝)上游管理范围线为上游坝脚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7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库区管理范围以正常蓄水位加1m后与岸边的交线为管理范围边界(包括库内岛屿、库区防护堤防)。

湖口县小(1)型水库划界有:莲花水库、龙潭涧水库、邹厂涧水库、邹家山水库、亭子涧水库、泉水垅水库,大坝(含副坝)上游管理范围线为上游坝脚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管理范围以正常蓄水位加1m后与岸边的交线为管理范围边界(包括库内岛屿、库区防护堤防)。

湖口县小(1)型水库划界有:小岭涧水库、九房涧水库,大坝(含副坝)上游管理范围线为上游坝脚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3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管理范围以正常蓄水位加1m后与岸边的交线为管理范围边界(包括库内岛屿、库区防护堤防)。

湖口县小(2)型水库划界有:百源涧水库、长岭水库、道桥水库、东风水库、董埂水库、陡壁水库、独山水库、二房涧水库、发香涧水库、方便涧水库、谷山水库、锅蓬山水库、红石水库、胡椒峦水库、凰山水库、孔岗水库、六甲山水库、六山涧水库、六一水库、马鞍山水库、马家楼水库、美满水库、沙港水库、上涧水库、天山水库、天子塘水库、团山涧水库、汪家峦水库、闻家大塘水库、乌龟塘水库、吴家涧水库、小横山水库、堰塘水库、姚王庙水库、移山水库、友谊水库、跃进水库、占垅水库、马岭水库、邹涧水库,大坝(含副坝)上游管理范围线为上游坝脚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库区管理范围以正常蓄水位加1m后与岸边的交线为管理范围边界(包括库内岛屿、库区防护堤防)。

中型水库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往陆域水平延伸100米所包含的区域;小型水库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往陆域水平延伸50米所包含的区域。若水库保护范围越过第一道分水岭,则以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作为水库保护范围线。

(五)灌区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湖口县国有灌区划界有:马迹岭灌区、殷山灌区。渠道管理范围线为渠堤外坡脚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渠系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7m(单侧)。

灌区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20米所包含的区域。

二、法律禁止行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在行洪、排涝的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障碍物或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

2.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3.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

4.在水库内筑坝拦汊或者填占水库;

5.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6.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内开展爆破、采石、取土等活动的,必须采取保护措施,确保水利工程的运行和安全,并报经有管辖权的设区市或者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

特此公告

湖口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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