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并报县委同意,现将县政府领导分工调整如下:
县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副县长、办公室主任协助县长工作。
陈 洋:县政府县长、党组书记
负责县政府全面工作。
兼管县审计局。
卢伟俊:县政府副县长、党组副书记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点工程、能源、体制改革、军民融合、国防动员、财税、金融、国有资产管理、统计、应急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消防救援、行政审批、大数据发展管理、电子政务与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无线电管理、外事、对台事务、政务公开、机关事务管理、发展研究、决策咨询等方面的工作;协管审计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机关事务中心、县石钟控股集团。协管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县政协、县人武部、驻县部队、武警湖口大队。
联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务员局、县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湖口县税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口监管支局、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县科学技术协会。
熊 莎: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武山镇党委书记
负责武山镇工作。协管金融、国有资产管理、应急管理、统计工作。
沈 昭: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体育、市场管理、食品药品监管、侨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县红十字会、县妇女联合会、县归国华侨联合会、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许 清: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农业农村、水利、乡村振兴、采砂管理、粮棉储备、供销、盐业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联系共青团湖口县委员会、县气象局、县水文水资源监测大队、县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中储粮湖口库。
周党号: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城乡规划、自然资源、林业、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电网建设与改造、地方志、石油、烟草、通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县史志办、国网湖口供电公司、县烟草专卖局、各通信运营商。
龚 健: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公安、司法、信访维稳、保密、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等方面的工作,协助负责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信访局。
联系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委国安办、县委保密机要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马 达:县政府副县长、党组成员
负责科技、工业与信息化、工业园区建设、企业改制、个私民营经济、商务、开放型经济、生态环境、民政、交通运输、港口航运、公路、铁路、邮政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县商务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县生态环境局、县残疾人联合会、县公路发展中心、县港口航运管理分局、县火车站、九江海事局湖口办事处、赣粤高速湖口收费所、县工商业联合会、县工业经济联合会、县慈善总会、县关工委、县老年人体育协会、县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县老年大学。
李 晞:县政府副县长
负责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方面的工作。协管石钟山5A创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系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湖口县分公司。
袁扬波: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党组成员
负责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协助处理政务公开、金融、外事、大数据发展管理、电子政务与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发展研究和决策咨询、档案等方面工作。
联系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2024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