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19〕3号)精神,确保我县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常态化、高效化推进,决定成立湖口县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工作组,负责统筹全县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推进、协调、调度和组织实施。现将工作组成员名单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张 磊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周雷兵 中国铁塔湖口县办事处主任
黄 璟 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
成 员:杨赣琦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周维敏 湖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党委副书记
王龙泉 县农业农村局八级职员
屈玉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华兵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周新平 九江市湖口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丁未 县教育体育局一级主任科员
王 芬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陈 杰 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刘望来 县自然资源局总规划师
倪 岩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王 健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
景孝斌 国网湖口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周雪江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市分公司
湖口县办事处项目经理
杨 辉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孝璇 中国移动股份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副总经理
殷雪丽 中国联通股份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总经理
葛 翔 中国广电江西网络有限公司湖口分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中国铁塔湖口县办事处,由周雷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1.县工信局:负责企业公共资源开放。
2.县高新园区管委会:负责高新园区资源开放。
3.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协调县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公共资源开放。
4.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相关道路通信基站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和沿线公共资源开发。
5.县住建局:负责组织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参与制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将住宅小区等群体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通信基础设施的配建标准及其产权归属,移交使用等要求纳入其中,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负责协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切实做好小区楼面、绿化带、灯杆等公共设施资源开放及移动通信网络覆盖工作,支持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与维护。
6.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基站电磁辐射的环境管理,并协助做好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工作。
7.县教体局:负责协调全县所辖学校公共资源开放。
8.县卫健委:负责协调全县各医院所属公共资源开放。
9.县文旅局:负责电磁辐射科普宣传及相关单位公共资源开放。
10.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通信基站选址规划审批及通信基站的用地审批。
11.县城市管理局:负责基站建设施工环境卫生方面的监督、协调和管理。负责通信建设基础建设中占用公共绿地的审批、并开发市政道路沿线绿化带、路灯杆等公共资源用于5G建设。
12.县公安局:负责打击故意阻碍基站建设、破坏和盗窃通信设施、利用技术手段危害通信安全的行为,保障基站通信设施安全,并开放天网监控杆、交警卡口杆等公共资源用于5G建设。
13.县供电公司:负责通信技术设施电力引入审批和电表报装。
14.中国铁塔湖口县办事处:负责统筹做好通信基站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维护。
15.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湖口县分公司:负责将通信基站建设需求报铁塔公司,由铁塔公司在相关单位的协助下按照站址资源统筹共享、选址布局优化合理、室外基站建设美化处理的要求,根据湖口县城乡通信基站专项规划,按程序申报,合法建设。
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