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11-19
  • 文件编号: 湖府字〔2021〕64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97799

【有效】湖口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口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9 10:18 责任编辑:湖口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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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九江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湖口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7项)予以公布。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和宣传工作。

附件:湖口县第四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7项

2021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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