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决定:
张海平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职务;
沈查同志任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许奇胜同志任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璟同志任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电子政务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夏帅文同志任县武垦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徐学伟同志任县武垦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
王炎勇同志任县武垦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
余志杰同志任县武垦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霞军同志任县武垦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沈翔同志任县南北港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余国椿同志任县南北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正科);
徐超同志任县南北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黄淼艳同志任县南北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周裔福同志任县南北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陶云同志任县南北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唐海霞同志任县南北港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张晓燕同志任县机关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余先华同志任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勋伟同志任县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银砂湾园区招商分局局长职务;
徐斌同志任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会计核算中心主任职务;
陈闽同志任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时勇同志任县投融资促进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杨小宏同志任县项目推进中心主任(正科),免去其县沿江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石萍同志任县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免去其县教育督导室主任职务;
谭东良同志任县教育考试中心主任;
汪意兵同志任县商务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招商三局局长职务;
沈江波同志任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局局长职务;
周斌斌同志任县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
杨三初同志任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免去其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
陈晓锴同志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专职副大队长,免去其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队长职务;
吴吉奎同志任县城镇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乡镇建设技术指导站站长职务;
崔爱平同志任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左敏同志任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免去其县水稻原种场场长职务;
沈宝乐同志任县普查中心主任,免去其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职务;
李涛同志任县医疗保险事务中心主任;
免去张运鸿同志的县文广新旅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徐斌同志的县电子政务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黄小华同志的县鄱阳湖大市场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周晔同志的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周航同志的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职务;
免去谢法律同志的县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曹佛星同志的县招商四局局长职务;
免去樊坚同志的县金砂湾园区招商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曹春华同志的县劳动监察局局长职务;
免去殷卫东同志的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职务;
免去邹纬龙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管韬同志的县计量所所长职务;
免去聂祎同志的县血防站站长职务;
免去朱佑权同志的县爱卫办主任职务;
免去吴美峰同志的县安监局工业园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夏旺青同志的县清洁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龙泉同志的县棉花原种场场长职务;
免去陈晓同志的县种子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晓明同志的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湖口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何艳华同志的九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湖口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宏明同志的江西天康律师事务所所长职务;
免去周衍斌同志的县公益林场场长职务;
免去彭晓健同志的县市容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杨赣琦同志的县手工业合作联社主任职务;
免去汪铎同志的县手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雄同志的县手工业合作联社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小康同志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职务。
2021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