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1-08-01
  • 文件编号: 湖府办字〔2021〕38号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1-596939

【有效】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8-01 14:53 责任编辑:湖口县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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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及驻县各有关单位: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2021〕30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九府办函〔2021〕106号)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五型”政府建设,结合我县实际,将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进行如下责任分工。

一、围绕发布、解读、回应全链条公开,不断深化政民互动

(一)重大政策措施精准解读。各单位要围绕我县“十四五”规划和专项规划、空间规划、区域规划做好发布和解读工作,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型城镇化和区域协调发展,以及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出台的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组织开展深入解读,确保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同步发布。〔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二)创新政策解读形式和扩大传播力。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带头解读政策。积极探索建立政策专员制度,确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政策专员,依托政务公开专区和政府网站,发挥专家解读作用。采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元化解读,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转发转载,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三)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利用依申请公开平台、网上问政、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收集社会关切热点。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教体局、县医保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民政局、县市监局分别牵头落实〕

二、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和民生保障,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实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标准及2020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清单的通知》(九府办字〔2020〕87号)要求,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五)加强行政执法和市场监管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通过政府网站、“信用湖口”等平台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全县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县市监局、县司法局、县发改委分别牵头落实〕

(六)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和“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与治理信息公开。强化农村污水治理、鄱阳湖水质提升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重点围绕空气质量、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水用水水源质量等内容持续加强信息公开和解读力度,及时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集中公开全县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和“双随机”抽查信息。做好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局分别牵头落实〕

(七)加强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县财政局牵头落实〕

(八)加强重大建设项目全链条公开。重点公开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批准结果、招标投标、征收用地、设计变更、施工进展、质量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 8 类信息。要明确公开主体,按照“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发改委、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分别牵头落实〕

(九)加强卫生健康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重点围绕散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不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服务专区”线上专栏建设,强化同乘疫情查询、口罩服务、心理热线等疫情服务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县卫健委、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工信局分别牵头落实〕

(十)持续做好其他民生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就业、教育、征地拆迁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政府信息常态化公开机制。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针对性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招生等领域信息公开。〔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牵头落实〕

三、着力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十一)动态优化更新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2021年8月底前,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对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醒目位置设置网页版标准目录的入口,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公开信息的直接检索和查阅。〔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十二)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加强政务公开与各乡镇、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指导乡镇、村(居)委会公开包括集体资产管理、财务收支、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内容的基层自治信息,全面推进本地乡镇、村(居)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单位在有关主管单位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制定本系统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县政府办、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教体局、县卫生健康委、县发改委、县住建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分别牵头落实〕

(十三)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功能,充分将专区运营和企业市民办事需要相融合,做好依申请接收、政府信息查阅、政务公开意见收集反馈等常规服务保障外,积极探索设立可复制、可参照的特色亮点专区。〔县政府办、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县政务服务中心落实〕

四、着力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十四)系统梳理规范性文件。在2021年10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方便公众查询使用。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及时立改废,集中统一对外公开并动态更新,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信息。〔县司法局牵头负责落实〕

(十五)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认真落实《江西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十六)健全网站、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要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2021年底前,县政府门户网站将全部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积极组织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建设管理,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县政府各部门、县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落实〕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主要负责同志主管、分管负责同志主抓、政府办公系统主推的政务公开推进机制。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十八)加强培训指导。各单位要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习内容,切实提高本单位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同时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解读回应等工作以及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十九)加强监督检查。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评估长期落后的单位,以适当形式通报并约谈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改进提升工作。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县政府办督查室将每年不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工作专项督查,督查结果列入年底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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