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口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20日
湖口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成品油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活动,切实规范成品油经营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成品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18年我县成品油市场整治成果基础上,抓住全省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契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统一行动,严格市场准入,强化监督管理,严厉整治各种扰乱成品油市场的经营行为,构建合法经营、竞争有序的成品油经营格局,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成品油市场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全县成品油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县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叶 子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云峰 县商务局党组成员
周 昆 县公安局副局长
龚海斌 县港航局局长
谢 峰 县长航派出所副所长
沈华峰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柳 浪 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
成 员:欧阳兴 县发改委副主任
周新平 县环保局副局长
曹泓波 县住建局副局长
吴美峰 县应急管理局园区分局局长
姚 力 县消防大队参谋
游祖恩 县税务局副局长
殷 雷 长江海事局湖口海事处副处长
户华明 县地方海事处副处长
张旭东 中石化湖口分公司经理
徐伟民 县商务局市场运行调节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张云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接替。
三、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一)重点打击及防范非法油品进入我县。强化高速公路、国省道、长江湖口段和鄱阳湖湖口水域进入口管控,加强对进入我县运油车辆、运油船只检查,重点查验成品油出库单、发票和油品质量,严禁县外非法油品流入我县。(陆路由县公安局牵头,市场监管、税务、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配合;水路由县水上治安管理大队牵头,港口航运、长江海事、地方海事、市场监管、税务、商务等部门配合)
(二)重点查处车辆、船舶非法运输、经营成品油行为。严厉打击无资质擅自从事成品油运输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非法改装油罐车、长江和鄱阳湖水域湖口段非法流动加油船经营成品油行为;查处有资质车辆和船舶运输、经营非法油品行为。(查处车辆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公安局、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查处船舶由县水上治安管理大队牵头,港口航运、长江海事、地方海事、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配合)
(三)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非法加油站点。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加油站点,严厉打击橇装加油设施、私设私存储油罐等从事成品油经营行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商务、公安、港口航运、九江海事、地方海事、应急管理、消防、税务等部门配合)
(四)重点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销售非达标油品行为。检查企业销售、购油渠道,查处销售非达标油品、价格违法等行为;查处企业安全管理不合格行为;查处成品油储运销的环保违法行为;查处成品油经营企业偷逃税款、虚开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县商务局牵头,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配合)
县商务局牵头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公安部门负责全力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安保工作,依法打击抗法和妨碍执行公务等违法犯罪行为;县发改部门、县住建部门、县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的查处工作;中石化九江湖口石油公司负责指导下属企业开展自查自纠,积极提供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相关线索。
在整治过程中,各项整治重点牵头部门可以视实际情况增加配合单位,其他单位须予以积极配合。
四、整治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自2019年1月开始,至2019年5月底结束,为期5个月,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和摸查阶段(1月)。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会议部署专项整治工作。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港口局、县港航局、各乡(镇、场)、高新园区管委会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专项行动。各乡(镇、场)、高新园区管委会要组织对辖区内成品油市场进行全面集中拉网式排查,建立台账、挂图作战,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通告,限定相关单位和人员于1月31日前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港口局、县港航局、各乡(镇、场)、高新园区管委会要将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于3月4日前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二)全面集中整治阶段(2月-4月)。各乡(镇、场)、高新园区管委会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按照从严、从快的要求,重拳出击,依法集中整治成品油非法经营行为。依法查封、扣押、没收非法经营的成品油及相关违法工具和设备。对在限定期限内主动停止违法行为、自行拆除相关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的,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整治过程中妨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部门集中整治期间,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部门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三)总结巩固提升阶段(5月)。对前一阶段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令停业整顿、关闭取缔以及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经营主体逐一复查。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查找梳理问题,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疑难重点问题,对整治工作不彻底的部门挂牌限期督办。专项行动结束后,各乡(镇、场)、高新园区管委会和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于今年6月1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主体责任。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要成立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抽调专人、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各乡(镇、场)、高新园区管委会也要抽调专人负责这项工作。明确整治重点,强化经费保障,切实组织做好成品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强化督促检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时间节点,制定督导检查台帐,对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月通报进度,对开展整治工作思想不重视、落实不到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以及对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多次打击成效不佳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非法经营成品油行为造成事故以及谎报瞒报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舆论压力,积极营造不敢违法、不想违法的社会环境。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和受理制度,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以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健全成品油市场监管长效机制,形成常态化监管工作机制,不断加大监管力度,持续打击查处成品油市场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对专项整治中列入“黑名单”的问题企业,要逐一查、反复看,坚决遏制违法违规经营成品油行为反弹,巩固和保持专项整治成果。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举报电话(0792-6329581),坚持有举报必查,有问题及时处理。
专项行动期间,建立工作情况月报告制度。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月28日前,将本部门本月工作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报县政府。
联 系 人:徐伟民
电话、传真:0792--6329581
电子邮箱:735290998@qq. com
图解:http://www.hukou.gov.cn/xxgk_15305/ksll/zcwj/zcjd_15315/201908/t20190811_9738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