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县教体局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8-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4-05012

高中阶段学校录取新生优惠政策有哪些?

发布日期: 2025-08-18 16:42 责任编辑:湖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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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江西省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司人字〔2020〕9号)具体规定执行。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政〔2022〕302号)具体规定执行。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具体规定执行。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2016年1月1日后出生的农村二女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不再享受中考优惠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聚居乡(村)的少数民族考生加10分,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考生能同时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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