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类别: 湖口县部门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2025-09-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000014349/2025-05499

湖口县文化广电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5-09-06 18:30 责任编辑:网站运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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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湖口县文化广电旅游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2025年版)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机构概况 机构职能 公开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领导信息 发布本部门的负责人信息,可包括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以及重要讲话文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法规政策 政策文件 县政府以及本部门印发的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全文公开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
规划信息 规划计划 本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
财政信息 财政预决算 公开本部门及下辖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主席令第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29号)、《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2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
行政管理与服务 行政执法 1.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公开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
3.公布委托书,含委托的具体事项、权限、期限等内容;
4.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立案依据、实施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
5.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被依法变更、撤销、确认违法或者确认无效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三日内撤回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并公开说明理由;
6.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主席令第7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7号)
重点领域信息 广播电视 1.公布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
2.公开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地方具体实施配套标准、市县标准化目录)
《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令第62号)、《广播电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广电办发〔2021〕404号)
公共文化旅游 (一)公共服务
1.A级旅游景区基本情况:本地A级旅游景区的基本信息,包括名称、所在地、等级及评定年份;本地A级旅游景区的服务信息,包括景区开放时间、联系电话及临时停止开放信息;本地A级旅游景区内的文物保护单位基本信息,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名称、等级及评定年份。
2.旅行社名录:旅行社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
3.旅游厕所建设情况:旅游厕所建设数量及厕位数量。
4.旅游提示警示信息:旅游安全提示信息;旅游消费警示信息;文物保护提示信息。
5.旅游安全应急处置信息:旅游应急保障组织机构及职责;旅游应急保障工作预案;旅游应急响应、热点问题处置情况。
6.旅游市场举报投诉信息:受理旅游市场举报投诉的途径和方式。
7.文明旅游宣传信息:文明旅游宣传主题及活动信息;旅游志愿服务信息。
(二)监督检查
1.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的情况。公告的内容包括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吊销、注销情况,旅行社的违法经营行为以及旅行社的诚信记录、旅游者投诉信息等。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对象;抽查内容;抽查部门;抽查方式。
3.对旅行社、导游、在线旅游经营者的随机抽查: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三)公共文化
1.公开公共文化领域的政策与规划、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2.公布公共文化设施机构名录及建设和使用情况,公开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和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包括机构名称、开放时间、机构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开放信息),以及文博单位名录;
3.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包括活动时间、活动单位、活动地址、联系电话、临时停止活动信息等);
4.公开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5.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统计公告制度,加强绩效考评,确保资金用于公共文化服务。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旅游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主席令第42号)、《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办办发〔2019〕139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8〕22号)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互联网联系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以及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解释性文件,原则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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