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了人社局、检察院、公安部门同志们的帮助,让我们才能顺利讨回被拖欠的工资,非常感谢你们,你们辛苦了!”,拿到了工资的农民工们纷纷来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送上饱含满满深情的锦旗,向人社局、检察院、公安部门表达感激之情。

近日,湖口县人社局与县检察院、县公安部门联合出击、主动担当作为,成功解决了一起恶意欠薪案件,为68名劳动者追讨工资80.8万元,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3年4月至12月,湖口县人社局接到先后接到李某某、周某、王某、高某等多个班组农民工共计68人投诉,反映九江某建筑公司在承揽我县园区某企业厂房工程项目过程中,拖欠他们的工资共计80.8万元, 接到案情后,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湖口县人社局依法立案展开调查,通过立案调查了解,该项目工程由顾某某个人挂靠九江某建筑公司承揽的该企业厂房工程项目,县人社局劳动监察员通过书面、电话、短信等方式多次联系顾某某前往人社局配合调查处理该欠薪问题,但顾某某以拒接电话、逃匿等形式故意逃避支付责任,拒不配合调查。经责令改正顾某某逾期仍未履行并逃匿,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24年6月6日,湖口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和检察院进行处理,6月24日湖口县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案件移交后,县公安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迅速开展取证工作,2024年7月10日,将顾某某抓获,顾某某对欠薪案件供认不讳。同时,县检察院检察官耐心对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释法说理,告知相关刑事司法政策,督促其多方筹款,积极履行给付工资义务,在释明法律、讲清道理的法制教育下,顾某某筹集资金。
2024年7月11日与7月12日,顾某某分批次足额将拖欠工人工资打入湖口县人社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中,在湖口县人社局劳动监察部门监督下,李某某、周某、王某、高某等68人拿到自己应得的工资后,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感激的说到:“感谢三家部门办案工作人员,帮助我们拿到工资”,向县人社局、县检察院、县公安分局工作人员表达感激和支持。下一步,湖口县人社局将积极加强与检察院、公安部门沟通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恶意欠薪违法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有力震慑各类恶意欠薪行为,做到排查一批欠薪隐患、清理一批欠薪线索、解决一批欠薪案件,移送一批恶意欠薪案件,切实化解欠薪矛盾。(赖中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