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3日中签对象中有92户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办理交房入住手续,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建部第11号令)及《湖口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湖府办发〔2021〕20号)等文件精神,此92户中签的房屋将被收回,取消交房,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上述对象书面中签单已发放到各街道社区(园区),请自行及时领取。如确需中签房屋,请书面说明逾期未交房的正当理由,并请于2023年6月26日前(工作日内)本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县住房保障中心办理逾期交房手续,未办理逾期交房手续或理由不充分被驳回的中签对象,其房源统一收回并将纳入待分配房源重新进行摇号分配。
咨询电话:县住房保障中心0792-6566210
特此公告
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