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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生成日期: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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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 2023-05-31 17:50 责任编辑:湖口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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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导读: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9日至2022年12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2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中共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中共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县委要求,坚决扛起落实整改的主体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单位、各股(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整改办公室,动员、部署和推动全局上下认真落实巡察整改,强化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指导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程为巡察整改工作把关定向。局分管领导积极履行“一岗双责”,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靠前指挥、把控进度,推动分管业务条线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形成巡察整改的“雁阵效应”。

(二)制定整改方案。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局党组严格把握巡察整改的政治要求,逐条逐项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和症结,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印发了《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县委第四巡察组关于巡察住建局党组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及整改工作清单,明确了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指导思想、整改目标、整改步骤及具体要求,明确了每个问题整改任务的承办股室、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任务明确、要求明确和责任明确。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领导指挥调度机制,分管局领导每半个月专题研究部署分管部门整改工作1次以上,协调推进巡察整改重点任务落实;实施整改工作周报制度,各股室、各单位负责同志每周向局巡察整改办公室报送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局巡察整改办公室持续强化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各股室、各单位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对于进度迟滞、整改不力、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严肃追究责任。

(四)强化全面整改。各责任股室和单位对照《整改工作方案》,对能够立行立改的整改事项,实行逐项销号,整改到位一项对账销号一项。对属于长期性的整改任务,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倒逼进度,确保巡视整改问题一个不落、按时完成、见底清零。

(五)坚持一体贯通。坚持把省委巡视整改和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程建设领域专项巡察的整改贯通结合起来,坚持一体研究、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跟踪督办,坚持全面整改、系统整改和真抓实改,坚持把巡视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和班子队伍建设,深挖问题根源,强化整改联动,切实做到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着眼当前、立足长远,推动整改成果运用最大化、长效化。

二、狠抓任务落实,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和全面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有弱项。

1.局贯彻高质量发展理念不够深入,对安全稳定、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研究部署不多。

①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一是进一步强化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严格落实日常巡查制度,组织专项巡察严把施工材料、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关。二是我局将原质监站、安监站合并,合理整合了执法资源,避免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加强执法力度,也提高了执法工作效率。

②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地落实。对巡察组提出的关于“市住建局通报我县9起安全问题”和“2020年通报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莲湾小区出口道路雨污管网工程”已责令停工整改且均已贯彻落实到位,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

③扎实推进农村自建危房管理。一是切实加强自建房排查鉴定力度,我局第一时间召开局党组会,明确由局自建房专班组织技术人员对存在安全隐患非经营性自建房进行鉴定复核抽样;二是进一步充实局自建房专班组织技术人员,完成存在安全隐患非经营性自建房鉴定复核抽样469户;三是举一反三,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存在安全隐患非经营性自建房复核鉴定746户。截至4月底,全县基本完成所有隐患房屋排查鉴定。

④落实实名制管理,强化农民工工资保障。一是自2022年起对接省江西省建筑工人实名制平台,认真督促全县各在建项目工地落实实名签到,目前我县实名签到排名落实情况良好,在全市排名靠前。二是与县人社局对接,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将方大“巴塞罗酒店”装修项目施工单位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支付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移交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是东投状元府、学仕府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剩余部分工人工资将在应付未付工程中结清尚欠工人工资。四是妥善解决了金砂商务中心、兴湖豪庭等问题楼盘的欠薪问题,余下部分债务纠纷依法解决。

2.城乡建设统筹规划不足,部分工程项目建设质量标准不高。

①消除城区“污点”。我局通过专项债方式积极筹措了项目资金约2025万元,其中台山片区水环境治理项目约275万元,该项目于3月20日开工建设;文体东路向北段污水管网项目约1750万元,该项目于4月18日开工建设。

②提升城市品质。一是打造完整社区“钟山小区”,通过对小区雨污管网、小区道路、建筑外立面、小区广场、强弱电等改造,小区环境得到大幅提升,小区面貌焕然一新。二是新增城区停车场,在老三里中学、凤鸣园东侧、老房管后背等新增停车场,项目建成后有效缓解周边居民停车难问题、提升停车场品味,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行业监管基础薄弱积久成疾,建多管少监管盲区较多。

⑴强化保障性住房基础管理。一是开展对公租房申报对象资格审核,通过县、镇、社区三级审查、三榜公示,共538户家庭符合2023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摇号资格,5月13日在湖口县第三小学报告厅举行了公开摇号仪式,摇出中签家庭309户,轮候家庭50户。二是为加快保障房信息化管理,与建行对接已完善保障管理系统。三是落实湖府发〔2021〕19号文件,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并举”的政策实施,我们正在对接县发改委、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并学习兄弟县市经验,探索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成功的经验做法,尽快出台公共租赁住房“租售并举”的工作实施细则。

⑵强化建筑市场监管。一是把牢建材进场关,对全县在建工地劣质砖等劣质建材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有使用劣质砖等劣质建材的情况。二是强化工地安全管理,对钟山小区、诺尔新材料等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我局下发了整改通知单,并完成整改。三是强化施工现场秩序管理,对市住建局通报的我县2家“百差工地”的各责任主体立案处理,并完成整改。2022年对普惠新材料“百差工地”和重大安全隐患问题我局已对责任主体单位进行了处理,并完成整改。

⑶进一步优化物业服务水平。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不定期到各服务项目检查考核管理服务质量,不断强化管理,不断从硬件管理和软件管理上提升服务水平。二是建立考核评比制度、信用档案制度,强化物业服务监督考核,激发企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三是积极指导、参与和监督小区业主自治,指导、协调属地政府、居委会认真抓好组建业主委员会的工作,大力支持社区网格建立,建立完善小区业主党组织,开展“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四是积极化解物业管理纠纷,东投-状元府项目电梯品牌合同纠纷经调觖无效后提交法院裁定,湖口县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5月18日开庭审理。

4.优化营商环境效能不佳,系统推进、主动协调缺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尚有差距,目前只有“工改”一项责任清单。

⑴强化行政执法能力。①对我局现有执法人员进行进一步清理调整规范,经过人员梳理、资格审核、资格考试等环节明确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并通过江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确定我局执法监督7人,执法人员19人。②加强执法机构编制管理,强化监督约束机制,依法查处违法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③健全行政执法机制,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④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湖口县县直部门行政执法手册》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⑤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维护法律法规权威,体现执法温度。⑥按照《三定方案》要求,于2023年3月7日制定了《县住建局工作运行方案》,进一步厘清职能,明确了股室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

⑵优化行政审批程序。①实现了依申请事项应进尽进。商品房预售、消防设计审查等14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到行政许可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窗口办理。同时将保障性住房交费前移,各保障房小区设立房管站,利用微信扫码的方式交纳租金,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②强化“工改”工作调度。“工改”作为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县巡查组了解情况时指出的问题以来,我局落实立行立改,及时召开营商环境工作调度会,进一步完善了“工改”审批事项清单,同时积极协调市工改办,落实全流程审批人员。③完成工改审批系统配套升级。配合市工改办完成工改办业务审批系统配套升级,大力推广落实“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材料、电子签名”全流程运用“四电”申报模式,最大限度让企业少跑路。

⑶理清政企关系。彻底解决历史遗留下的企业,对我局下几个企业初步拟定了改制方案,已上报县政府审定,争取一并全部解决。

⑷加大住房保障力度。一是自2022年10月份开始我局住房保障中心对不再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等违规的承租户进行了清退,共清退清理出309套房屋。按照《湖口县公共租赁住房申报准入、审核分配及优惠办法》规定,开展对公租房申报对象资格审核,通过县、镇、社区三级审查、三榜公示,共538户家庭符合2023年度公租房实物配租摇号资格,5月13日在湖口县第三小学报告厅举行了公开摇号仪式,摇出中签家庭309户,轮候家庭50户。二是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入户情况核查,严查各类转租、骗租行为,落实清退。对巡查发现的洋港9号楼206室转租获利的情况核查属实,已解除租赁合同,并收回公租房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

5.部分资金监管存在漏洞,制度建设重视不足、有所滞后。有的资金没有专项管理制度,只在相关文件中简单规定,有的未遵照文件执行到位。

⑴强化物业服务信用管理。严格执行企业考核制度、信用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息管理,把物业服务企业考核结果和不良行为录入了信用档案,并强化信用档案的应用,激发物业服务的工作主动性。

⑵加大公租金催缴力度。一是与县民政局、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等部门建立了住房保障资格联审制度,提高审查效率,同时进一步加大房租清收、房屋清退工作力度,整合房源投入分配。二是在莲湾小区、海山小区、海山涧吴家、石塘三期设立了房管站,将房管员下沉到小区一线办公,让管理服务工作前移,更加便民高效。三是与建设银行合作建立了公租房租金收取结算系统,房租可在物业服务处扫码支付。

⑶规范物业补贴和开办费申报使用。依照县政府拨付标准按比例分摊到各物业服务企业,为照顾大局,侧重于安置对象,我局从未克扣截留,确保公平公开。

⑷严格物业维修基金使用管理。按照业主自主、过程公开、监管从严、应急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九江市住建局维修管理有关规定。

6.自我监督不严力度不大,防范风险意识不强、水平不高。

⑴:强化重点问题、风险岗位管理。①加强警示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从严查处,今年以来通过倒查追责,查处2021、2022年违规吃请两起,问责4人。②对往年的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倒查,涉及不该发的、重发的补贴一律退回。③认真执行每会一廉,定期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对重点人员、风险岗位进行提醒谈话。

⑵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将清退出来的309套住房全部摇出,二是将海山闲置物业用房作为“红色物业”办公点,目前国有资产均已妥善处置,未有闲置浪费现象。

7、作风建设专项治理不够深入,“改作风树新风抓落实”成效不足。

⑴规范保障房小区管理装修押金管理。石塘三期和莲湾小区物业公司已全部退还承租户的装修押金。海山小区物业公司共收取1671户的装修押金共计833400元,截至目前已退还承租户装修押金1666户共计830900元,还有5户因联系电话变更暂未联系上。海山涧吴家东区物业公司共收装修押金765户共计382500元,截至目前已退还承租户装修押金739户共计369500元,还有26户因联系电话变更暂未联系上。

⑵推进加装电梯项目落实。一是对电梯钢架全部采取围挡措施,消除了安全隐患。二是通过征求楼栋业主意愿,制定了后续工作方案:对业主加装意愿强烈的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采取加大政府奖补力度和居民分摊出资相结合的形式助力电梯建成;对业主不愿出资建设的电梯依法予以拆除。三是通过法律途径依法解除了与原加装电梯公司的合同,并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原加装电梯公司,要求其拆除已施工加装电梯框架。

⑶加速推进老旧小区动改造。江阀社区旧改工作已经完工,小区道路拓宽改造成沥青道路、修建了小区休闲健身广场、新增了停车位,拆除了废旧架空管线并将弱电管线地埋,小区面貌焕然一新。

(三)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差距,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8、权责清单不够明晰,部分职能职责未完全厘清。

一是建立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保护公民、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三是对现有执法人员进一步清理规范,定人定岗,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9、选人用人不够有力,人员结构老化问题突出。

已向县委编办提交招聘请示并已批准,待招聘人员上岗后,可逐步解决后备干部储备问题。

10、支部堡垒不够厚实,下属党支部虚化弱化边缘化。

①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学习制度》等组织生活制度,有效保证了机关党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使党建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 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③进一步强化党建工作对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的领导,全县18家住宅物业服务企业实现了党建全覆盖。

三、坚持常抓不懈,持续深化巩固巡察整改成效

经过整改,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市民群众的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下一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县住建领域扎扎实实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当管党治党责任,驰而不息改作风,砥砺前行干实事,不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努力推动住房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拥护“两个确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聚焦住房建设主责主业,全面贯彻县委、县政府各项部署要求,努力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找准新定位、体现新担当、作出新贡献。

(二)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有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坚持以上率下,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等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严格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加强班子建设和机关党建工作,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突出政治标准,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进一步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四)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做好深化整改阶段各项工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深入开展举一反三、全面自查自纠整改工作,补短板、强弱项,查缺补漏、标本兼治,持续深化问题整治。对已完成整改和已取得阶段性进展的事项,及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基本整改完毕的事项,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质量;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继续紧盯不放,努力形成管根本、利长远的制度体系,形成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792-6322230

邮政信箱: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海正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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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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