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安办发〔2018〕17号
关于印发《湖口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南北港、武垦场,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县重点企业:
为加强对全县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工作的宣传引导,营造有利舆论氛围,确保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安办字〔2018〕21号)、《九江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整治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安办发〔2018〕22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围绕“找准载体、突出重点、营造氛围、务求实效”的目的,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反映各乡(镇、场)、各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进展成效和经验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为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提供强大舆论支持。
二、宣传重点
(一)宣传政策部署。大力宣传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我省、我市、我县开展2018年安全生产十大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步骤要求、工作目标、主要内容。正面宣传报道各级政府加强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情况,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了解、提高认识,积极主动配合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
(二)宣传法律法规。加大对《安全生产法》、《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的宣贯力度,广泛宣传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促进生产经营单位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强化社会监督,不断提高社会公众的支持与参与,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宣传进展成效。大力宣传各乡(镇、场)、各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举措和成效,充分反映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度、工作作风、打击惩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工作力度。各乡(镇、场)、各部门要针对专项整治行动各个阶段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开展宣传。第一阶段(4月底前),要突出专项整治行动动员部署、政策法规的宣传;第二阶段(4月底至9月),要突出工作进展、正反面典型以及安全知识的宣传;第三阶段(9月底至12月),要突出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经验、长效机制的宣传。
(四)宣传正反典型。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适度曝光相结合的原则,依托各类媒介载体,及时报道各乡(镇、场)、各部门专项整治工作亮点、经验做法和专项整治行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曝光一批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力、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反面典型案例。
三、宣传方式
(一)深化媒体沟通。积极协调联系省、市、县(区)主流媒体和系统内新闻媒体,主动发声,深入宣传报道各乡(镇、场)、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集中宣传推广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舆论引导,把握正确方向。
(二)开设专题专栏。在县级媒体上开设专题专栏,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举措、进展、成效,深入挖掘和报道正面典型经验,适度曝光反面典型案例。
(三)策划系列活动。在县电视台组织策划推出 “石钟安全行”专栏,设置“十大专项整治”、事故警示教育、专项访谈、特色工作、典型人物、应急常识和隐患曝光等八个方面等系列报道,营造强劲声势。
(四)强化新闻报道。各乡(镇、场)、各部门要积极组建专项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小组,深入专项整治行动前沿和基层一线开展专题采访,挖掘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创新形式和好的做法,组织稿件在主流媒体集中刊登、播放。
(五)刊播公益广告。利用本地、本单位资源,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户外广告屏等载体的重要版面、时段,多频次滚动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营造安全生产随处可见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新兴媒体宣传。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通过微信群、公众平台、微博等新兴媒体互动平台,发布十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动态。
(七)加强场地宣传。在生产经营单位、建筑工地、城市广场、主要干道、休闲公园、大型城市综合体、宾馆饭店、公交站台、火车站、公共交通运载车体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张贴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横幅,LED屏滚动播出警示标语和公益宣传片。
(八)编发短信信息。组织电信、移动、联通公司不定期向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监管人员、生产经营单位有关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发送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安全意识、注重安全生产等内容的短信。
(九)编写安全动态。注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报送,及时向县安委办反映各行业和基层单位安全整治、隐患整改动态,重视安全生产动态的编写与发布,全面反映我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最新情况。
(十)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50举报电话作用,广泛发动社会公众和广大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并跟踪督办举报隐患查处情况。邀请记者参加安全检查,对工作不落实、履责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和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非法违法行为在主流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组织好、策划好、保障好各阶段宣传报道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宣传报道有深度、有广度、有热度。
(二)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新闻实效,突出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的宣传主题、内容、方式、对象等各方面的重点,把握好正反两方面宣传的质、量、度。开展针对性宣传,形成“矩阵”效应。
(三)强化考核。此次宣传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及时编发简报,做好信息报送,加强工作沟通。每月29日前将本月宣传活动统计表(附件3)、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新闻报道情况(附件4)报送至县安委办邮箱。5月5日前将宣传工作联络员回执表(附件1)报送至县安委办邮箱。
县安委办联系人:王艺;联系电话:0792-6336505。
电子邮箱:280734730@qq.com
附件:1.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2.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安排
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月统计表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周统计表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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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安委会,县委、县政府办,县委书记李小平,县长鲍成庚,
常务副县长史文、县委常委柯景坤,副县长张水兰、叶子、
刘强、卢伟俊、李水木,县政府副县级干部杨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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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4日印发
附件1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工作联络员回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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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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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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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作内容 |
责任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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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主流媒体开设专栏 |
县安委会 |
5月1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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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召开媒体通气会 |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 |
牵头单位不少于1次,其中行业监管单位不少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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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召开新闻发布会 |
县安委会 |
不少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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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集中曝光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县安委会 |
县安委会不少于1次;牵头单位在市主流媒体至少曝光1个负面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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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推介先进典型 |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 |
在市主流媒体(例如:九江新闻网)至少推介1个先进典型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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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不定期宣传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工作成效、经验做法 |
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 |
在市级以上媒体发稿,牵头单位每月不少于1条,其中行业监管单位不少于2条 |
附件3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月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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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方式 |
数量 |
宣传方式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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悬挂标语(横幅) |
条 |
制作展板 |
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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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送宣传短信 |
条 |
发放宣传资料 |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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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出公益广告 |
条 |
刊发新闻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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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专版专栏 |
期 |
发微博、微信 |
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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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警示教育 |
场 |
开展安全培训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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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安全咨询 |
次 |
曝光企业 |
家 |
注:此表按月填报,不累计叠加,由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填写,每月29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附件4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新闻报道周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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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播时间 |
刊播媒体 |
报道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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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按周填报,不累计叠加,由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填写,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送县安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