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统计现代化改革步伐,促进“四农普”开展,按照省、市统计局统一部署,江西省选定在湖口县和瑞昌市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调查直报试点工作。根据《江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调查直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县高度重视,强化举措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谋”为先,促责任落实
一是成立专班。湖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专班,由县统计局牵头抓总,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分管领导分头负责,并从各部门抽调专干共同负责试点工作。二是划清职责。按照省方案,结合我县农业经营主体实际情况,印发《湖口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调查直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此方案为引领,落实各部门及乡镇职责,明确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确保试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保障到位。为高质量完成此次试点工作,县统计局精细谋划,在全县各乡镇从镇村两级抽调试点调查人员36人,在调查员补贴、入户纪念品等方面进行充分保障,有效形成调查队伍稳定、调查对象支持配合的良好局面。
二、强化数据质量,以“严”为要,促工作落实
一是抓实培训。为争取摸底和清查时间,11月14日,我县便召开动员培训会议,立即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县局人员结合日常统计调查存在问题,对摸底表及试点工作要求进行详细讲解。清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召开培训推进会,对摸底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解答,确保不带问题进入登记阶段。二是部门协同。同分发挥专班的统筹协调机制,促使统计、农业、林业等部门落实专人负责部门名录的收集和整理,以及常态化更新维护工作,实现部门工作点对点对接,并建立了定期联络机制。自11月份以来,各部门就试点名录、部署动员、清查比对等工作进行多次沟通对接,前期摸底和清查工作进展非常顺畅。三是督促指导。清查工作前期阶段,县统计局安排两组人员,通过初步上报摸底结果和部门数据比对,对数据较为异常的乡镇开展督导,并对调查结果进行抽查,确保数据质量。
三、强化结果运用,以“干”为绳,促工作实效
一是分类建库。充分运用此次试点工作结果,完成全县农业经营主体名录库建设,按照经营规模、行业类别、经营类型等将经营主体进行区分,为正式直报试点及“四农普”工作做足充分准备。二是数据共享。除统计保密需要以外,对调查单位及情况同农业、林业部门进行反馈,充分比对分析,对各部门行政资料数据进行更新,充分掌握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情况。三是总结分析。试点工作开展期间,坚持边调查边总结,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记录问题,结合试点工作全流程,利用好镇、村两级统计队伍力量,大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业态,认真做好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分析。
下一步,湖口县县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试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持续推动试点工作,以调查数据质量为生命线,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同时,做好登记结束后总结评估工作,为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统计调查直报工作贡献较高价值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