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口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湖农字〔2023〕71)文件的要求,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成立项目验收组,会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验收,现将中央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期为7天。
联系电话:0792-6326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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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湖口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湖口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湖农字〔2023〕71)文件的要求,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成立项目验收组,会同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进行验收,现将中央补助资金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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